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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首次发布出口肥料检验规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1 文章来源:

2023年5月5日,海关总署发布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SN/T 5063-2023《进出口肥料检验规程》,该标准将于2023年12月31日正式实施。这是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首次发布规定出口肥料检验工作程序的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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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5日起,海关总署将29个10位海关商品编码增设为出口法定检验货物。海关总署商品检验司在解读政策时指出,各地海关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强制性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GB 18382)、《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GB 38400)、《磷肥及其复合肥中226镭限量卫生标准》(GB 8921)等。
此次海关总署发布的《进出口肥料检验规程》适用于所有实施法定检验的肥料品种,为各地海关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更好地监管中国出口肥料质量提供了全国统一的合格评定技术规范,也为出口肥料分品类差异化精准监管提供了技术支撑。
根据国家标准化法律法规,SN/T 5063-2023《进出口肥料检验规程》正式实行后,现行的SN/T 2937-2011《进口化肥检验规程》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