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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标准:厨余垃圾制备的土壤调理剂不应在这些地区使用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1-23 文章来源:

北京市地方标准《厨余有机废弃物制备土壤调理剂技术规范》DB11/T 2011—2022已正式发布,将于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标准规定了厨余有机废弃物制备土壤调理剂的环境和设备设施、制备、施用和台账记录的要求。适用于家庭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尾菜为原料的土壤调理剂制备。但不适用于餐厨垃圾等其他原料制备土壤调理剂。

标准规定,在厨余有机废弃物分类、收集环节中,去除废弃物中杂质;在厨余有机废弃物运输环节中,防止固体废弃物遗撒、液体渗漏;在厨余有机废弃物分拣环节中,利用分选设备去除杂质。

对含盐量高的原料进行洗盐处理,再利用重力沉降、机械挤压等措施进行固液分离。

分离的液体利用分离设备,进行油水液相分离,分离油相进行回收利用。

应对固液分离后的固体原料直接进行静态堆置,或者翻抛后静态堆置暂存。

预处理后的固体废弃物混合一定比例粉碎的农作物秸秆、园林废弃物等辅料,辅料的添加比例依据厨余固体有机废弃物理化性质和制备方式确定。

以厨余有机废弃物制备的土壤调理剂,不应在易形成地表径流区域、饮用水源保护区周边、食用农林产品生产地区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