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月17日发布《关于征求7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表示为提升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市场监管总局依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标准最新发布实施情况,经充分研究,制修订了71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中,涉及有机肥料行业的实施细则有《有机肥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有机肥料各相关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反馈意见。
公众可选择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下载《意见反馈表》填写意见,邮件发送至chouchachu@samr.gov.cn,邮件主题注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2 .将《意见反馈表》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56号市场监管总局质量监督司(邮编:100011),并在信封上注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反馈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2月27日。
48 《有机肥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2).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