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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关于征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流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09 文章来源: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中农协字〔2025〕36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科教社团部正式回函《关于同意筹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流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复函》(供销科社函标〔2025〕38号),同意由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牵头组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流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农资流通领域供销合作行业标准制定、宣传推广等标准化工作。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我协会作为标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现面向全国公开征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流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农资相关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公共利益方(包括行政主管部门、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社会团体)等方面公开征集委员。

二、委员条件

1.符合《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且未在3个以上技术委员会同时担任委员。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申请担任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者,应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

3.熟悉农资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4.掌握标准化基础知识,能积极参加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委员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包括能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反馈意见,按时参加投票表决等)。

5.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本人自愿,并且所在单位同意并推荐,任职单位支持委员参加委员会各项工作及活动,且能够完成本届5年任期。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1.委员候选人须如实填写《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流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以下简称“委员登记表”,见附件),推荐单位负责审查委员登记表内容,确保其真实性,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注:单位公章与委员登记表中单位名称须一致),同一单位推荐的委员人数不得超过3名。

2.请于2025年9月18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委员登记表一式二份(双面打印,粘贴或彩色打印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同版彩色照片1张(与纸质版同版,照片背后需注明姓名,用于制作委员证书),一并邮寄至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同时将委员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含照片)、扫描件(PDF版,盖公章后扫描)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流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单位-姓名)。

3.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对申报的委员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形成第一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流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建方案,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C座16层

邮  编:100052

联系人:乔利英:010-59337918,13810253468

王晓雪:010-59337921,13161393885

邮  箱:nongzixh@vip.sina.com

传  真:010-59337907

附件: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流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docx

中国农资流通协会关于征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流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通知.pdf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