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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作者:协会秘书处 发布时间:2017-01-22 文章来源:中国农资流通协会

为规范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的新闻发布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协会制订了《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现已经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附件:


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做好中国农资流通协会(下称本协会)新闻舆论工作,增强信息公开,树立良好形象,根据《民政部关于推动在全国性和省级社会组织中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通知》(民发[2016]80号)、《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总社主管社团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供销厅社团字[2016]66号)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新闻发言人工作机制

本协会建立由法定代表人负责、秘书处具体组织、分支机构和会员单位协同配合的新闻发言人工作机制。同时建立协会新闻发布内容和保密审查、舆情监测和回应、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协会发挥会员单位的主体作用,借助行业专业专家特长,为新闻发言人提供数据支撑和专业分析,切实保障新闻发布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新闻发言人的设置

1、选任。本协会新闻发言人由法定代表人(常务副会长)(或副会长、秘书长)担任,代表本协会对外发布新闻。

2、备案及变更。本协会新闻发言人选任或变更时须向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三、新闻发言人工作职责

负责审查新闻发布的内容,确定宣传报道口径,向媒体通报可公开传播的信息,审核并向总社有关部门送审新闻稿件,接受记者采访,组织协会的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制订新闻应急方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新闻发布程序,及时提出新闻处置方案或建议,确定是否对外公布或通过何种方式对外公布,把握新闻发布主导权、掌握话语主动权。

四、新闻发言人工作原则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严守国家秘密,发布的内容须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信息;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围绕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为行业及协会自身的稳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发布内容须客观准确、公正严肃,具有全局性、权威性、公开性、新闻性和导向性。

五、秘书处工作职责

1、研究分析外部舆情及行业动态,对需要发布信息、澄清事实或加强宣传的新闻事件,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2、梳理协会业务开展情况,就协会各相关专业部门提出的新闻发布需求,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3、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拟订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策划方案,会同相关专业部门起草新闻发言稿。

4、当行业或协会发生公关危机时,组建危机紧急处理小组。

5、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发布活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6、跟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开展新闻发布效果评估,向新闻发言人反馈信息,提出工作建议。

7、做好新闻发布的会务工作。

8、完成新闻发言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新闻发布的主要形式

1、召开新闻发布会。根据发布内容的需要,主动设置议题,有针对性地新闻发布会。

2、举行新闻通报会。对影响较大的事项和活动,协会新闻发言人可以举办新闻通报会,向媒体通报有关情况。

3、提供书面采访。根据媒体对涉及协会的信息需求和特定的工作环境,以及可供发布的信息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向新闻媒体提供书面采访稿。

4、组织集体采访。根据媒体关心的问题和需要现场采访的事项,有针对性地组织新闻媒体进行集中采访报道。

5、互联网及新媒体发布。通过协会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或客户端、相关合作单位网站发布信息或网上接受访谈等方式,阐明协会的立场、观点、态度,说明有关情况。

七、新闻发布的内容

1、行业重要节点新闻发布。针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对本行业影响的解读,本协会重大服务活动如价格指数发布、国家及行业标准发布、行业预警公告、行业诚信公告、行业热点及难点问题回应等,集中对外发布消息,向社会各界展示本协会的良好形象。

2、应急新闻发布。应急新闻发布工作是指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对可能涉及或已经涉及本行业、本协会及会员单位形象的负面报道进行的新闻发布工作。 

3、针对社会舆论对本协会、本行业的重点关注点,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

4、其他需要发布的重要事项。 

八、新闻发布的工作程序

1、明确发布主题。根据协会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和工作需要、突发应急事件分析结果或社会舆情分析结果,以及媒体采访要求等情况,由协会法定代表人(常务副会长)确定,发布前须报总社有关部门确定。

2、收集发布资料。新闻发布材料一般包括新闻通稿和背景材料。新闻通稿主要介绍要发布的主题内容,应形成书面材料并在会上散发;背景材料应根据当时的行业热点和难点问题,做必要的答复准备。必要时,还可准备宣传视频、宣传册等资料。上述材料由协会秘书处、分支机构及会员单位提供,由秘书处负责汇总把关,报协会法定代表人审定。

3、审核。主题及相关资料收集完成后,须将发布的事项、重点内容和新闻发布稿(新闻通稿)、背景材料报总社有关部门审核。

4、制定发布方案。协会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新闻发布时机和形式,秘书处负责制定相应的新闻发布工作实施方案,起草新闻发布稿,报新闻发言人审核。 

5、邀请相关媒体。根据发布需要,邀请相关新闻媒体。

6、实施新闻发布。以协会名义召开的发布会,一般由新闻发言人本人发布。

7、事后效果评估。新闻发布后,秘书处须跟踪媒体报道情况,评价发布效果,总结发布工作,及时向新闻发言人反馈,并向总社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九、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秘书处。

2、本制度经中国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协会理事会议或常务理事会议通过后生效。